伊顿教育小编在之前的几篇文章中给大家介绍过西安小学考的学及相关知识,但是较近还是有很多家长来咨询小编关于的问题,下面伊顿教育小编就将西安小学考关于方面相关的问题和回答给大家整理出来,希望对于要参加2018小学的家长们有所帮助。
教育部对的作用明确如下:
◎的主要功能是记录。
◎不得将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
◎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
◎转接或新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或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需要条件。
◎原来已的,应通过系统为其转接;原来没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
◎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系统完成电子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较终审核以系统的信息为准。
西安小学考综合素质测评如果考入民办学校转情况?没考入民办学校的情况?
如果考入民办学校转
小学考阶段,如果孩子选择的是民办学校并一举考中,那么所在地对孩子没有影响,只需要转电子即可,孩子拥有被录取学校的正式的以及号。
通过流出证明来为考生建立正式流程是:
1.毕业小学将流出证明以及孩子纸质的大卡一并交给孩子本人。
2.如孩子通过综合素质测评被录取直接拥有,只需将流出证明和大卡报名时交给被录取学校。
3.孩子上初中如遇到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接到异动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转接。
开流出证明开具
根据西安市对义务教育学段入学的规定,自愿放弃政府按照学区划分提供的义务教育学位者,需要办理流出就学手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禁止在公办学校之间择校),流出证明使用《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意见(修订)》中规定的格式。流出证明需经区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学生持流出证明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民办学校不得接收无流出证明的学生。
在本学区读小学的学生
在本学区内读的小学,到本区内管理的中学去办理。
比如你在土门小学上学,那么将来你的卡就要归15中管理,办流出证明要到15中办理。你小学卡归哪个中学管理,就在哪个中学办理。
未本学区读小学的学生
如果你没在本区读小学,直接去所在地对应的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流出证明。比如你在高新一小上学,却在碑林区,那么你就到碑林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不去中学办。
办理流出证明所需材料:
本、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以及卡。
如果没有考入民办学校还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属于违规】
这种情况从2012年西安市小学综合素质改革后民办学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生,没有录取的孩子均不建立本校,也有部分小学将其挂在大学区学校,以及自己学校的分校,2016年起西安市教育局严查类似空挂学校,将查处学校校长以及学校问责处分。2017年西安市教育局将加强电子管理作为重点一项做出要求,相信会给更多孩子公平,公正的机会。#p#副标题#e#
跟每一个学生的家庭密切相关!对其中的一些家长较关心的疑难问题,小一老师根据教育部较新文件,给大家梳理如下:
1、处理中小学生管理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管理办法》,对信息管理体制、建立、变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各省份按照《中小学生管理办法》,均已制定或完善本省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本省管理的具体规定。《中小学生管理办法》和各省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处理问题的依据。这些文件已经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主页公布,广大家长也可以向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其有义务进行答复。
2、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电子系统是否对入学截止日期进行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未做统一规定。
中小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入学截止日期控制功能,但已经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设置截止日期。
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留级、跳级吗?
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鼓励留级、跳级。留级、跳级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是异动,根据《中小学生管理办法》,留级、跳级的条件和办理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中小学电子系统具备管理留级、跳级等各类变动的功能,但是否启用及具体操作权限,均完全在各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4、普通高中能否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
是招生的结果,而不是招生的条件。对于普通高中能否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没有限制性规定,根据《中小学生管理办法》,招生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如省级没有作出规定的,依次由地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如果地方允许高中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则可在中小学生电子系统中进行相关招生操作。
5、因特殊原因未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可以补吗?怎样操作?
可以补。由学生所在学校上报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报送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提交教育部进行查重(核查是否有重复建籍情况),查重没有问题的,由所在学校为学生补。
理论上,学校均应为没有的学生及时。但为防止恶意或过失重,确保学生,保护相关学生利益,维护管理秩序,对非一年级学生补的,需要进行查重。
6、在输入地无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是否可以返回原籍就学?如何?
可以。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当前有关规定,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可以在输入地就读也可以返回原籍就读。不符合条件的,应返回原籍就读。在未经批准的“学校”就读的,将无法。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无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安排返回原籍的无学生入学,并为其,不得以无为由拒绝接收其入学。
7、小学生毕业后,跨省转学去一个不同学制的地区就读,如小学生毕业地区为“五四学制”,目的地为“六三学制”,如何处理?
除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外,原则上学生小学毕业后不应跨省就学。
对于少数确需跨省就学的,如果两地学制不同,根据《义务教育法》确定的“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应由转入地主管部门依据本地规定确定就读年级。
转入地学校确定要接收的,由其直接通过中小学生电子系统,在网上发起转接申请,不需要家长往返奔波。
8、跨省转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
跨省转学与省内转学一样需要四方核办:转入学校、转入学校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部门。其流程依次是: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需要正确输入学生姓名和号,输入有错的,将无法办理而退回转入学校,需要重新发起),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主管部门核办,转出学校核办,转出学校主管部门核办。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办理完成后,转入学校应告知家长。
整个过程均在网上进行,家长只要确认转入学校已经正确发起转学申请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省份对转入学生的时间有规定,家长为孩子转学时应了解相关省份的要求。
9、毕业后跨省就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
毕业后跨省就学需要三方核办:接收学校、接收学校主管部门、毕业学校主管部门,其流程依次是:接收学校发起跨省就学申请,接收学校核办,接收学校主管部门核办,毕业学校主管部门核办。通过三方核办后,由接收学校调取学生档案。办理完成后,接收学校应告知家长。
同样,整个过程均在网上进行,家长只要确认转入学校已经发起转学申请即可,不需要额外再做其他事情。
需要注意的是,此功能仅在招生前后的一段时间内开放,开放时间由各省在教育部确定的统一时间段内安排。
10、如何查询转接工作进度?
关于转学进度,学生和家长向转入学校咨询即可。转入学校有接受学生和家长查询的义务,可以通过电子系统实时查询。#p#副标题#e#
11、转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吗?
因中小学生电子系统已经实现全程网络调转,有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的核办操作都是在授权下进行的,其行为与传统的纸质签字盖章方式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学生跨省转学,除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外,可以不再提供其他纸质手续。
考虑到管理权限和工作习惯,省内转学是否需要纸质材料,由各省自行规定。
12、跨省转学需要提供号,如何获得?
请家长主动联系转出学校,获取号。按照要求,转出学校需要主动配合提供。如果学校不配合,家长可以向其直接的主管部门投诉。
13、学生办理跨省转学时,在电子系统中输入的身份信息和本上或者身份证件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但系统提示“转出省份校验错误”,不能提交转学申请,该怎么办?
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初次建立学生时录入的相关信息有错误,在系统中查不到该学生的信息,所以无法。具体解决办法是,联系转出学校按规定程序修正学生信息,再提交转学申请。
14、转学流程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根据《中小学生管理办法》规定,转学需要四个环节核办,每一环节要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理论上较多需要40个工作日。
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全部在网上进行,绝大多数转学实际所需时间要短得多,较快的一例从广东转往陕西的转学,环节共用8小时即完成。但目前也存在核办不及时的情况,电子系统已经增加了核办的监控提醒功能。可以预见,随着电子系统不断应用的深入和工作人员管理水平的逐步增强,转学将更加快捷。
15、转学流程中,转入学校已发起申请,并且转入学校和主管部门都已审核同意,但总是被转出学校驳回,该怎么办?
在电子系统中,驳回就是有核办权限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不同意转学。学生和家长遇到被驳回情况时,要及时与做出驳回处理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沟通,看是否符合相关地方规定的转学条件,是否关键信息有误,或出现临时的技术问题,以便尽快重新发起申请并获得核办通过。如果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不同意,学生和家长有异议的,可参照对第二条的答复进行投诉。
需要说明的是,转学也是异动的一种,其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家长在为孩子转学之前,应了解相关省份的规定,并提前与转出学校做好沟通。现行政策不鼓励学生无序流动,不支持择校择生。
16、学生在系统中如为非在校生状态或有在办业务,是否可以转学?
学生的有两种状态,一是在校生状态,正常在校学习的学生均为此状态;二是非在校生状态,包括休学、复学、出国、其他离校等情况。非在校生状态不能转学,学生和家长须按程序请所在学校将其恢复为在校生状态后才能转学。
极个别有时会遇到学生信息变更、问题处理等正在进行的在办业务,也不能。只有把这些业务办完,才能转学。
遇到以上情况时,学校要及时向学生和家长说明原因,并配合做好状态恢复、加快完成在办业务等工作。
17、在招生过程中,学生本该去A校,但是却被B校录取并调档,造成该学生在A校没有信息,该如何处理?
学生和家长可向B校的主管部门反映,责成B校同意释放学生。之后,向A校申请以转学的方式向B校调取。
A、B学校之间或主管部门之间有争议的,可参照对第二条的答复进行投诉。
18、学生在外省小学(初中)毕业后,如何回地就读初中(高中)?学校以无法调转为由不接收学生怎么办?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毕业后回地就读的,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安排入学。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以无或无法调转为由拒绝接收。确定接收学校后,对有的,由接收学校发起相关流程调转。无的,参照第七条的答复。
初中毕业就读高中,需要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招生。招生的条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不得以无或无法调转为由拒绝接收。凡是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接收的,均可通过中小学电子系统转接。有转回地就读计划的,学生和家长应及早了解地高中报名考试招生的有关政策,按时参加当地高中招生考试。
19、某学校已接收学生就读,但又以学生没有或无法转接要求学生退学符合规定吗?
现实中,情况比较复杂,应该分类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学校没有招生计划而招生,可以做退学处理,后果由学校承担。第二种情况是,学生之前没有,但除此之外,符合入学条件,学校应按照第六问的情况为其补,不能做退学处理。第三种情况是,学生之前有,学校应尽快发起转学向原学校调取,不能做出退学处理。
20、学生家长碰到问题应向哪级教育部门反映问题?
根据规定,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开省级以下管理部门受理投诉的电话和邮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属于省级管理和省级运行环境的问题应由本省解决,跨省业务和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以报告单形式及时报告教育部。
为明确责任,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学生家长所投诉问题只涉及一所学校的,如、更改学生信息等,应向该学校的直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涉及两所学校,如转学、删除重复等,应向两校共同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原则上,两校在同一县域的,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地市两个县域的,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省份不同地市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不同省份的,向教育部反映。
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只处理由本级负责办理的投诉。遇到学生家长越级反映情况时,上级部门将会告知下级部门公布的热线,或以督办形式转交下级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