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兵学历及年龄要求: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学历及年龄要求:
普通高中复读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学习高校在校生及复读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优先征集对象:
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身高、体重要求:
(一)身高要求: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二)体重要求:男性:不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p#副标题#e#
视力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间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政治条件:
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2016年高考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可以保留录取资格,批准入伍。
补偿代偿政策: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复读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保留入学资格:
当年通过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新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新生),在应征入伍的同时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入伍高校新生在报名应征时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簿、学历证书,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由高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