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生的问题需要家长们的格外关注,尤其是小学生,那么对于幼升小的孩子,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情呢?2019届幼升小的学生家长需要为孩子重点关注几个问题,这里我们总结为九个关键词,这九个关键词所包含的是九个重要的方向,这些与学生的问题息息相关,因此值得学生们了解。
关键词一:“四证”
“四证”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中出现的关键词。外来务工人员入学须提供的资料有:就业证明、居住证明、本、流出证明。
提供证明的详情:
⑴就业证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务工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
⑵居住证明:
①西安市以外: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居住证;
②西安市以内:除了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的适龄儿童在以外的随迁子女居住证明材料有:
1.租房户: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
2.买房户:父母双方身份证、房屋产权人为其父或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社区证明。
⑶全家薄:随迁子女和父母都在一起的薄,或者随迁子女随父或母一方的薄。
⑷流出证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家长可持四证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这里的居住地指家长目前的居住地,可参考居住证上面的地址,找到对应的区县教育局)一般开始登记时间在教育局学区划分结果公布后,也就是每年的5月中旬左右。具体登记时间,请及时关注区县教育局网站或社区公告。
关键词二:城十区
城十区指的是: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的适龄儿童在所在地,需按照学区登记入学。
关键词三:进城务工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含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到区稳定长期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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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四:“学区划分、划片”
为了在小学、初中阶段实施就近入学,将相邻的居住区分别划归相对应的小学、中学以实现就近“对口”入学、。就近是相对的!被划入的小学如果是学校,符合条件的对口居住区的孩子可以登记直接入学,对划片以外的孩子则要收取择校费。
据了解,西安目前一所的小学单就接收本片小孩而言都“吃不饱”,也就是划片内的生源招收并不很多,然而实际的景象是每年的招生都是爆满。对于中学,各个区县较好的中学一般都不参加“划片”,不参加大派位。小学划片的范围可以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学校、街道办事处、所属区县教委小教科查询、了解。
关键词五:“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顾名思义入学里小区近的学校,但这不是家在学校旁边即可入学某校。因为根据学区划分,就近入学的学校,是划片后的学区对应的学校。有的家长可能会觉得,学校就在我家对面,我怎么不能上那所学校,在家对面不就是就近入学吗?我们看到的教育局公布的划片结果,通常会以东、南、西、北的街道画出一个片区。在划片时,也会考虑学校的生源承受力,包括学校资源的平衡等问题,所以就近是相对的!
关键词六:学位房
所谓“学位房”,往往是因业主在买房后能获得相关学校“学位”而得名。西安开发商的大部分项目有“学位”名额,是因为其引进了学校,或与某些“学校”有联建、合作方面的关系。在楼盘宣传广告中,经常能看到楼盘与学校签约联建或合作,购买该楼盘的业主子女将来即可享受到签约学校的入学资格。
相比学区房,学位房显然更具优势,学区房只代表所住小区靠近学校,业主子女在招生范围内。而学位房则是开发商给业主的承诺,一套房子一个学位,购房后就有资格入读该学校,一般不用考试不用交借读费。
关键词七:“学区房”
学区房,是指分布在学校周边的房产,根据“就近入学”相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皆可免试就读。作为房地产市场竞争的优势资源,学区房已成为现行教育体制下的一个独特的现象。“学区”是政府根据生源情况来划分的,按较政策策规定,如若业主已迁入“学区房”,那么,其子女可以按规定入读在所在地分配的学校,即“免试就近注册登记入学”。
关于是不是学区房的界定建议不能单听置业顾问的承诺项目是否在学区内,而要到关系学区划分的多个机构去询问证实才靠谱,去所在学校招生办、所属街道办、当地派出所甚至教育主管部门咨询确认。
关键词八:“新落户”
新落户人口子女与原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参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西咸新区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西安和咸阳两市分别负责原行政区域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关键词九:外籍学生
外籍学生的界定:外籍中小学学生一般指父母在我市工作的随行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学生,父母应作为法定监护人,学生应与其父母一起居住。
2018年外籍学生就学流程
1. 提交材料:6月1日—6月10日,外籍学生家长持监护人和外籍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外国人居留证》及复印件、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到其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基教科提交。
2. 发放通知:7月31日前,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由学校向接受的外籍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3. 登记入学:外籍学生按入学通知书指定时间到派位学校登记入学。
外籍学生就学有关要求
1. 接受外籍学生的中小学应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小学,原则上应3年以上的办学历史。
2. 在我市就学的外籍学生,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适龄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持普通护照。
3. 接受外籍学生的中小学应为其档案,内容为:国籍、护照号,在中国学习的年级、科目、成绩及在校表现。
4. 外籍中小学生的教学按照我国现行的教育大纲组织实施,外籍学生免修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5. 授受外籍学生的中小学校,一般不为外籍中小学生单独编班。
6. 外籍学生完成各科学业,考试合格,由授受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未按计划完成学业者,学校可发给其写实性学习证明。
7. 授受外籍学生的中小学要有指定的部门和指定管理人员负责外籍学生事务,学校领导有专人负责外籍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应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并熟悉涉外法规,并相对固定。
8. 授受外籍学生的学校要高度重视外籍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要与外籍学生家长签订入学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建立和完善外籍学生安全保障制度、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确保授受学校与外籍学生家长联系渠道畅通。
9. 外籍学生就学需提供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国人居留证》及复印件、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签证和居留证办理应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授受外国留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第4号令,第七条执行。
10. 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权的归国人员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学习的外籍人员子女,参考以上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