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的教育改革进行的如火如荼的时候,我们对于教师的关注程度也在加强,其中较突出的就要数教师们的工资待遇了。虽说教师这个职位基本算是铁饭碗,但是同样也是出了名的收入不高,当然那些民办学校除外。就在今天,中央终于发话了!各地教师工资不能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越贫困地区补助应越高!
化解择校难题、探索实行弹性离校时间、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涉及民众关心的一系列教育议题,《意见》同时也绘制出中国未来的教育改革路线图。
在教师队伍的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改进各级各类教师管理机制。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严格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健全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管理制度,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改进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另外,《意见》还强调,要切实增强教师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对于老少边穷地区的教师,《意见》明确,要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老少边穷岛等贫困艰苦地区教师待遇政策,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做到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