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
根据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17〕8号)要求,2017年我省青少年航空学校实行中考成绩“可比系数”办法录取定选合格考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选时间及地点定选地点为:第四军医大学校内(陕西省西安市长乐西路169号)。
二、定选对象及内容定选对象为:
1.参加招飞定选的对象为初选合格,且中考成绩在当地全市排名“可比系数”≥1的考生。
2.身体符合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自荐条件(见陕教基二办〔2017〕8号附件1)但未参加初选的考生,可按照陕西省青少年航空学校和空军兰州选拔中心网站公布的《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陕西定选站“一站式”检测基本要求》,查询自身所在地青少年航空学校录取成绩“参考线”,自行计算出“可比系数”。“可比系数”达到≥1的考生,可自行下载报名表,按相关要求填写后,于7月22日报到,7月23日统一参加“一站式”定选。
定选内容为:政治考核、体检检查和心理测试。
三、定选公示及录取1.空军招飞机构和陕西省青少年航空学校按检测时间顺序分市及时公示定选合格考生。对定选合格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省教育厅根据考生“可比系数”,按照“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省教育厅和空军招飞局共同审定后,由陕西省青少年航空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与空军招飞机构共同办理学生录取手续。省教育厅将录取结果通知各市(区)教育局。
2.未达到定选中考成绩要求及定选不合格的考生参加当地普通高中录取。
四、“可比系数”计算办法1.计算考生成绩。计入当地初中毕业考试全部科目的原始分相加得出总分,即为考生参加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录取的成绩。同一市(区)考生的中考成绩要做到“四个一致”,即科目一致、呈现方式一致、单科分值一致、总分值一致。
2.确定“参考线”。按以上确定考生成绩的方法,将本市(区)考生的成绩按原始总分从高到低排名,选定排位在15%的考生成绩作为“参考线”。
3.计算“可比系数”。考生成绩与“参考线”的比值,即为“可比系数”,“可比系数”统一精确至小数点后四位。
五、工作要求请各市(区)教育局和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安排专人积极协助空军招飞机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务必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考生中考相关信息,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利益,确保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
由于我省各市(区)公布中考成绩时间不一致,请各市(区)教育局联系人在当地中考成绩公布当天提供以下数据:
1.本市(区)青少年航空学校中考录取成绩“参考线”。
2.本市(区)达到“参考线”考生的中考原始成绩及考生本人对应的“可比系数”,中考单科分值、总分值等。(初选合格考生名单见附件3)
3.数据以EXCEL电子表格呈现,包含的信息依次为:所在市(区)、序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学校全称、总分、单科成绩、“参考线”“可比系数”等。(样表见附件2)
4.填写完成后的统计表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省教育厅。
请各市(区)将确定的联络人按照附件1内容填写后,于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
六、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
联系人: 杨亮 电话:029-88668965
电子邮箱:jytjjc@126.com
空军兰州选拔中心
联系人:邓国刚 电话:0931-4865353
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校
联系人:冯炎 电话:15389274506
西安中学网站:www.xazx.cn
空军兰州选拔中心网站:www.kjxbz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