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艺术教育示范中小学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艺术教育示范中小学评估标准〉的通知》(陕教体〔2012〕22号)关于“对认定时间过三年的陕西省艺术教育示范中小学(以下简称艺术示范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定期组织专项复评”的要求,省教育厅组织评估组分批对全省认定时间满三年的77所艺术示范校进行了复评。根据评审结果,认定西安市新城区育英小学等71所学校(名单见附件)通过复评,并将对通过复评的学校重新授牌,被取消资格的艺术示范校两年后方可重新申报。 希望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继续深入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3号),加强对辖区内艺术示范校的动态监管。
希望通过复评的艺术示范校以此为契机,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构建学校美育课程体系,改进美育教育教学方式,创新美育实践活动内容与形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广大中小学校以艺术示范校为榜样,加强和改进美育教学,切实提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改进全省美育教学和实施素质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艺术教育示范中小学复评结果名单
(71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