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既方便了家长也不耽误孩子放学后的学习时间,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宝鸡市已经发布了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其中增强中小学生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得晚于下午六点,也就是说下午六点以后孩子就离开学校了,对于初中生来说学习还是比较紧张,这段时间完全可以考虑给孩子选择课后辅导,充分利用时间来提升成绩,伊顿教育一对一辅导可以了解一下!
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宝鸡全市中小学学生(在校住宿生除外),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课后服务内容
1.一是提供延时托管。
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2.二是开展集体活动。
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生综合素质。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 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市区(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较高不过3元/课时·生,每天按不过两课时收费,即较高不过6元/天·生;各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较高不过2.5元/课时·生,每天按不过两课时收费,即较高不过5元/天·生。
课后服务组织形式
课后服务原则上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需要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开展课后服务的中小学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课后服务相关要求
(一)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收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家长可自主选择,学校不得跨月或跨学期预收。退费应按未服务的实际课时据实退还所缴费用。
(二)各中小学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工作,加强对贫困生的课后服务保障,防止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给家长造成负担。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免收课后服务费。
(三)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收取并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进行收取。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不得以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四)各中小学校要将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五)各县区教体局、发改局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的监管力度,防止学校擅自增强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
宝鸡市的各位中小学生家长可以好好看看以上关于课后收费的通知,孩子的学习成绩差需要补习的话可以拨打电话400-029-6659咨询宝鸡伊顿教育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