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2024—2026年度陕西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陕西省将在未来三年内,通过订单定向培养,为农村卫生室专门培训一批大专学历的乡村医生。这项政策的出台不仅大力推进了乡村医疗的发展,也为高考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遇。接下来,小编将摘录本次方案重要内容,更多信息请关注官方发布。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探索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符合我省实际的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制度。通过2024-2026 年订单定向培养,为村卫生室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大专学历乡村医生,逐步形成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适应基层医疗卫生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招收程序和培养方式
(一)招生计划。每年3 月底前,各市(区)根据本地3 年后村卫生室空岗、乡镇卫生院空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提出定向医学生培养需求,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教育厅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对参加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专科提前批次,单列计划、单列志愿招收,每年培养人数不超过500 人。
(二)录取规则。报考定向医学生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农村。省教育厅对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相应学校。培养院校依据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三)协议签订。学生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村卫生室服务6 年。到校办理入学前,须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拒签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培养院校视为放弃,取消其定向医学生录取资格。培养院校于开学后1 个月内,将协议签订情况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教育厅。
(四)培养院校。省教育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培养质量和现有培养规模,遴选省内设有高等职业教育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的院校,承担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三年制)。
(五)培养要求。培养院校单独编班,组织定向医学生教学,根据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特点,引导学生热爱全科医学,树立为家乡服务、为基层服务的理念和荣誉感、责任感。加强学生思政教育和诚信教育。统筹安排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课程,推进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有机结合,增加本地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的诊疗防控、中医学常用诊疗技术教学内容,加强全科医学理念和专业素质培养,构建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临床能力培养,改革临床实践教学体系,实施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的教学计划,加强定向医学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见习、实习。加强政策培训,确保定向医学生清晰了解我省培养政策,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诚实守信、践行约定、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三、就业方式
(一)就业与报到。定向医学生在规定期限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应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持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定向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二)服务时间。定向医学生在村卫生室最低服务年限应满6年,时间从报到之日起算。服务期满,可按规定续聘。定向学生应当在入职3 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则解除聘用合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服务期满的,优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毕业后取得医师资格的有关要求。定向医学生按规定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服务期内执业地点限定在村卫生室,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服务期满,可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优先录取。
四、学习费用
(一)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适当补助生活费(三种费用总和简称培养费用,下同)。所需培养费用由省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学费、住宿费标准按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余用作生活费补助。
(二)定向医学生按规定延期毕业的(最长不得超过1 年),延续学年内的相关院校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