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新闻 来源:网络 编辑:小新 2017-07-13 11:34:25

  近日,陕西省教育局就问题作出回应,对于中小学生的的申请发起时间及接续工作作了说明,请各位家长注意时间,提前联系相关学校或单位!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

  2017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在即,为做好我省中小学生毕业升级信息管理工作,保障毕业结业和统一升级后信息准确无误,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学生毕业升级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17〕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时间安排

  1.暂停业务。

  中小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毕业年级转学业务暂停申请发起时间为:7月15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其他业务暂停申请发起时间为:7月1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在此时间段之前发起的业务可继续办理,系统将于7月15日零时清理未完成的毕业年级在办业务。

  2.毕业结业。

  各市(区)毕业年级中小学生毕业结业操作务必于7月30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毕业结业操作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办。

  3.升级工作。

  教育部将于8月10日24时在系统后台对非毕业年级中小学生统一进行升级。

  4.跨省业务。

  毕业后跨省就学业务办理的开放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即2017年8月15日零时至12月14日24时和2018年3月1日零时至5月31日24时。

  5.招生注册。

  我省中小学生招生注册开放时间是8月25日零时至10月31日24时。各市(区)教育局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建籍和初中、高中一年级学生信息接续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建立应急响应预案。

  要充分认识做好毕业升级、招生接续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分析研判因管理问题可能引发的各种事件,针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响应预案,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确保一旦有事发生,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2.做好毕业年级数据核查、问题处理。

  要在7月15日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数据信息质量核查、问题处理,防止毕业年级学生因信息错误、问题等原因无法的情况出现。如果有学生存在“其他离校”业务,要先恢复其“入学资格”,方可进行毕业操作。对于已休学的学生,要及时更新状态,以免影响毕业升级。

  3.加快处理毕业年级在办业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登陆系统,通过“统计报表—在办业务监控”模块,实时查询掌握辖区内各项业务核办完成情况。要通过“管理—毕业升级—在办业务清理”模块,对长期停滞不动的在办业务进行名单导出并逐级下发,经学校确认不再继续办理的业务可做好记录后予以清理。7月15日前,各市(区)务必完成毕业年级在办业务核办工作。对于因未完成核办而被教育部清理并在通报的毕业年级业务,省教育厅将进行严肃追责。

  4.严格招生接续数据核查。

  要严格按照“人籍一致”原则,认真审核在校学生信息,严禁出现空挂问题。对于符合就读资格且实际在校就读但没有该校的学生,要按照普通中小学在校生注册建籍有关事项的要求补,在其他学校建有的需要转接,否则应安排其回所在学校就读。各市(区)务必于10月31日(星期二)前在系统中完成省内招生接续和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建籍工作,并向省电教馆报送《2017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

  联 系 人:何 璐

  电 话:029—62396021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南段)三号陕西省电化教育馆

  邮 编:7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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